乃公對同婚還有話說: (容乃公)
我先聲明, 我對同性戀者沒偏見. 我很多好友是同性戀者. 我也知道
相當多的朋友是雙性戀者, 就是他們仍沒法弄清楚自己的最後選者.
他們在隱忍中無法公開表白自己的中性選向. 中國史上, 文人其實很
多是這種人, 就是現在心理學上說的 bisexual. 我甚止以為中國精
緻文化最高的明朝未年, 雙性戀是大部份文人非常流行的生活方式,
或成就精緻文化的因素.
人類應該生來多少帶有雙性戀的本能,或多或少而己,而且這個本能會
因社會壓抑與學習模仿而改變.
『在大部分為人所知的社會中,都能發現不同程度的雙性戀個案;而這
些個案在現代的文化體系中常被當做同性戀看待。事實上,如「異性
戀」、「雙性戀」、「同性戀」等具有較清楚定義的現代詞語,在早
期歷史文本中是找不到的。然而綜觀歷史,在中國古代君主及士大夫
、古希臘城邦 或羅馬帝國公民、日本封建時代的武士階層……,
甚至阿拉伯文化中,均可發現有家室的男性同時維持著同性戀關係的
記載;其中亞歷山大大帝(Alexander the Great)與摯友赫費斯提
翁(Hephaestion)之間密切的同性愛關係尤廣為人知。歷史上的漢
武帝也可能是雙性戀者(與韓嫣和衛子夫的關係』)。(維基 )
所以是要發表一點忍了很久的話:
今天同婚可能會被通過. 不過, 大家要多去研討人類性史. 人類不論
男女, 在同性戀和異性戀中, 相當大的比例存在雙性傾向
,(賈寶玉算是案情最輕的) 也就是說他們同時是可以和同性與異性相愛. 我想今天
我們社會立法解決了一小部份人婚姻的權利, 或許是一種進步, 但是
我們社會中男男女女從可以多性戀 (或雙性戀 )與異性戀, 『退化』
到只能同性戀 (至少我相信某些人是這種情況 )或只能異性戀 (從更
長的人類史去看 ), 可能也會是一件嚴重的社會文化問題. 這些問題
立法院諸公可能不懂.
我們只是勉強解決了一個社會行為退化產生的另一種社會問題, 但在
文化上, 人們是否對倫理系統, 人的行為, 發生了退化的現像視而不
理.
接下來,我們是否也要去關心那些同時可以和同性與異性相愛的人的
社會權利呢. 當然,我們以為先進的教育系統,到底最後帶給我們文化
的長遠影響否也該被檢視呢。
拿到了同婚權利又怎樣呢?
我以為現在社會上人人都可能要重新學習,愛,戀,性,等等看來簡單而其
實很複雜的本能.最嚴重的是我們社會的男男女女老老少少可能都不會愛,
不會戀,不會性.
更別說倫理的愛與大愛.這些字都不能空口說白話,而是一個人活在世界上的
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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