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三, 3月 18, 2015

捐錢與福報

http://yijingsearcher.blogspot.ca/2015/03/the-happiness-of-less.html

捐錢與福報  容乃公


在西方宗教傳統, 一個人奉獻給僧人, 給的人要向接受的僧人道謝.
這個傳統, 在東方的佛教也有同樣的想法. 當一個人將金錢給寺廟,
還得當面向寺廟說謝, 這個做法也許有兩個思考背景:


從易經損和益的理論, 損和益會同時發生在一個情況. 比如錢是一種
負擔. 如果把錢丟掉, 人反而少了煩惱. 比如美國現在最流行的書就
是關于少的快樂 (The Joy of Less). 但是一個人把錢交到僧
侶手中, 僧侶得到了錢, 他得想法把錢拿去救濟 (在東方, 常被拿去
蓋更大的廟 ), 也得傷腦經, 有時還有被罵貪財. 其實, 一個寺廟要
管一大堆連自己的算不清的土地財產, 這等于把天下的頭痛集于一身
, 有何福報何言.

但是一旦這些錢都丟出去捐給別人, 那就是福報的開始.

不過, 若一個寺廟能把所有信眾都變成善行者, 自己只管宣揚, 不去
當執行者,那麼這個寺廟的福報會像大海一樣不可計量.

但是宗教常選擇把頭痛的事留給自己,生怕信眾無力承受.

所以捐錢的損, 真正的益只有停留在自身因為沒錢少操煩的益. 嚴格
說來, 捐錢和慈善的悲心沒關係. 人更不會因為你捐錢給另一個受助
的人而得到福德.這中間沒有損益的關係.

按佛經說法, 捐錢做好事, 無有福德. 只有向別人說世界上沒有福德
的這件是算是福德. 因為佛教最要緊的是要人覺悟無有分別心. 有了
分別心,那怕同情別人,都不會算覺悟.

不過宗教也不是將人的覺悟看成立等可取. 中間仍有過程. 所以寺廟
也就一直宣傳慈悲心的重要.寺廟也取代了社會和教育的工作.

覺悟,那是以後的事.


但是如果捐錢救人本身是福德, 結果捐錢給寺廟更不會有福德. 因為
好事自己不做, 交給寺廟做, 結果福德給寺廟撈去了. 自己也沒福德
.


因為拖捨者的捨可以因為捨而造福德, 可是條件是因為僧人接受才有
福德. 不過, 佛說沒有福德可言. 一個人捐了錢, 不算什麼, 造七級
浮圖也不算福德. 不過跟人家說世上沒有福報可言, 因為沒有福報的
覺悟才是真的悟, 而悟要比因為施捨的功德大.

這個理解在台灣社會和信徒其實都知道. 但是台灣人相信捐錢給寺廟
有福報. 因為這個想法, 台灣有可能是世界上人口和寺廟比例最高的
地方. 小小一個台灣, 說有十萬個寺廟教堂都不為過. 可能大家相信
一個交易定律, 拖捨拿帶來平安, 也會帶來福報.

一個福報心,因而產生了沒錢時,可以蓋廟,而寺廟也可以富可敵國.

其實台灣著名的寺廟財富和世界上其他國家相比, 還不算多. 美國的
教會同樣也可以富可敵國, 在先進國家, 慈善捐錢, 可以免稅. 而很
多富人死了, 錢也可以全捐給教會.

慈善機構得到人們信任, 所以可以受託, 拿了錢去做慈善事業, 辦醫
院 , 辦學校等等. 台灣的慈善事業發展算比較晚. 四十年前, 亞洲
協會 (Asia Foundaton) 開始在台灣試著去發展慈善事業的經營和培
訓工作. 可惜後來台灣自己因為社會有錢了, 自己發展出自己文化風
格的的信託, 管理, 經營模式. 最常見的是家族式的, 比如一個基金
會, 董事長的老婆去管基金會, 將它變成自家的行業. 高興怎麼做 ,
就怎做, 反正別人管不了. 這個模式把台灣的慈善公益事業變成奇怪
的文化.

另一種是因為信教的人多, 很多宗教團體自己也大規模發明自己的一
套方式去經營信眾的捐款. 有的還大規模用 MBA 理論去發展, 成為
令人側目的大機構和組織.理論上來說, 這種由宗教文化發展出來的,
政府和公眾沒有說話的餘地, 因為這是個人進行取得福報, 或實現慈
悲拖捨兩相情願的事.

信徒和上人之間互相因為信任的交流, 別人不該插嘴。

可是宗教在接受信眾的捐贈, 有沒有做到除了信託關係之外的精神教
育呢. 這是很重要的. 因為寺廟的存在是因為出世的宗教信仰, 而慈
善事業郤是入世的, 不求福報的社會奉獻. 我的意思是, 寺廟應該除
了全力鼓勵信眾捐錢出力之外, 也有帶領信徒取得更高情操的義務,
否則寺廟將淪為一個較被信任的公益團體而己.

對公益的定義和慈善資源分配, 終究會發展到和其他社會資源不能相
配合時,可能就會有問題.



我不覺得我們寺廟文化可以全然發展成美國或西方的慈善基金會管理
方式, 因為國情不同. 甚至, 我們有錢人辦事業後為了避稅, 或想自
己有另一套理念想貫澈, 而發展家族性的基金會, 也有存在的理由,
或道理.

我以為雖然台灣大部份的人善意捐獻都是發自無私無我的胸襟,不過
也有相當多人是希望福報,而這得要經過宗教捐獻才可以實現.
其實, 若仍以實現最大慈悲心的行為. 在台灣有很多平常靠收破爛
, 而在生前賣了五六個房子去幫助別人, 而死後兩袖清風的老太太和
先生們才夠資格算是真善人,有資格得福報.

我總覺得易經講損益的關係, 一個富甲天下的人, 捐了一半財富, 可
能不能和一個一生把自己全部所有親自去救濟別人的困的善行福德大
. 這不是說有錢的人不能得到福報. 其實, 有錢的人, 在把錢捐出去
時, 他得輕鬆感本身就是福報. 若他能做到把自身財富全捐出去, 不
留給自己子女, 他開始過無憂無慮的日子, 從那一天起, 他的覺悟帶
給他輕鬆快樂, 才是貨真價實的福報.

若他可以覺悟到人生沒有分別心, 無相心, 人生沒有福報. 他應該可
以帶領很多人去贏回來, 一個人生來就有的福份, 因為人生下來那一
天,福報己經在他身上,他煩惱只有在出生後才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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