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五, 11月 23, 2018

筷子原來可能只是刑具

筷子原來可能只是刑具   容乃公

20 世紀 30 年代陳寅恪在讀過沈兼士《鬼的原始意義試探》後,致
函沈氏說:「依照今日訓詁學之標準,凡解一字,即是作一部文化史
。」

今天讀到有一篇文章, 談及意大利人笑中國人用筷子吃皮薩, 這說法
又引發愛國人士反感. 我看了, 犯了考証癖, 故技又犯了.



據說人類使用筷子的歷史可以追溯到四千年以前,筷子是何人發明,
何時誕生,歷代雖有很多傳說,但至今仍無得而知。中國人從古至今
都視筷子為自然沿襲下來的家常用品,我以為這是猜想而己.

由考古學提供的證據而言,筷子的出現晚於匙羹,同樣原因,由於人
們想做某種工具以方便取得燙熱的熟食,所以筷子的發明跟原始農業
和陶器的運用和發展有著直接關係。我以為若是四千年前, 筷子用途
可能和吃東西沒關係.
讀易經的人都知道, 易經有個夬卦, 孔子說夬為決, 決為斷索。大壯
九四,貞吉,悔亡。藩決不羸。大壯九三贏其角,贏,大索也。決為
斷索。說卦傳曰:兌為澤,為少女,為巫,為口舌,為毀折,為附決
。分離為決。夬卦澤為水, 易經的到大壯有古時法判用羊, 易經大壯
卦九三,小人用壯,君子用岡,貞厲。羝羊觸藩,羸其角。說到夬字
即用羊判解決人們法律問題.

學者黃震在他大文:「水」與中國法律起源---試圖從「法」
字「水」旁出發,結合古老的傳世文獻從法字水的部首首看水與與法
律的關係,從文字學的角度切入進行考察,東漢許慎的解釋無疑最值
得我們注意。他在《說文解字》十部上「廌」部說:「法,刑也。平
之如水,從水。廌所以觸不直者去之,從 [ 廌 ] 去。法,今文省。
」「水」旁在「法」中的意義是「平之如水」的象徵,這一解釋高度
凝聚了秦漢時期人們的傳統認識,並影響後代中國人的理解。

對照民族學、文化人類學調查資料,許多原始部族都存在類似的借助
「水」神進行裁判和懲罰的法律現象。水神裁判應該說是古老的神明
裁判中流行較廣的一種,我國南方山地少數民族也有調查記錄,如景
頗族遇到疑案,難以決斷,可請山官等人主持,以「悶水」決曲直:
當事人雙方各沿一竹竿潛入水中,以在水中停留時間最長者為勝。

非常類似在南洋的尼亞士族人中流行的沈水神判也是這樣進行的:糾
紛是雙方均沉於水中,最久者得勝,淹死者即有罪,死是神對他的懲
罰。

古時水判發展到易經說羝羊觸藩, 即羊判, 以為羊為有通靈的能力,
官司二造被觸到的人, 是理虧者. 現代人看來 , 這有點沒理頭. 其
實, 古人算計和今人不同. 很可能是羊感到二者之一氣不順, 而頭向
他, 是天要滅之. 這種以天理論人事, 比起南美馬雅人足球比賽, 打
勝一方要處死的道理更令今人無法理會.


易經發明自周代, 在文化人類學看來, 己和我們時代相同了. 孔子可
能可以幫我們解說古人以落人和被羊角碰到的判法全然理解, 不過他
在魯國當司法部長時, 並沒用野蠻但更接近天理的羊判和水判. 易經
夬卦和大壯都談司法判決.


易經夬字即找出最明顯的位置用力.

一陰在上消而將盡,眾陽上進,決去一陰,所以為夬也。即五剛用力
決去一柔,其力快也。

夬為決:澤上於天,稽之浸,必潰決疑。水之決流其勢必盛。澤上
于天,是指雨氣升到天上,變成非下不可之大雨。

孔子在易經中己闡明水在判決的重要性.


清人段玉裁《說文解字注》進一步作了解釋,在「水」下注曰:「說
從水之意,張釋之曰:廷尉,天下之平也。」段玉裁是信服和支援許
慎的解釋。可見「平之如水」的解釋既能長期沿襲流傳而不被懷疑,
確實是有一定的認識依據。從造字結構來看,古「法」字是由「水」
、「廌」「去」三部分合成的,對照出土的鐘鼎文和秦基竹簡可得到
證實。許慎的認識依據可以進一步檢索《說文解字》:「水,准也,
北方之行,像眾水並流,中有微陽之氣,凡水之屬皆從水。」由此可
見在許慎生活的時代,「水」的主要指示特徵為「准」,參照段玉裁
注可知,「水」當時普遍取「平」「准」之意。

說到這兒, 我要提出一個關念. 甲骨文和竹子相關的字很多, 但未見
筷, 古字說到挾東西吃, 用的是「箸」是「著」和「著」的本字。者
,既是聲旁也是形旁,是「煮」的省略,表示煮熟的

箸,金文 (竹,筷子) (者,即「煮」,代表熟食.


有人說筷子產生距今,至少有五六千年的歷史。在蘇北高郵(今屬揚
州市)新石器時代遺址的發掘中,發現有骨箸,時間為距今
6600-5500 年,這是現今發現的最古老的筷子。

這東西和以後在安陽起出來的銅食器, 不能拿來証明中國人那時會用
筷子吃飯, 因為中國人閞始能吃飯, 而不是吃小米稀飯, 要到很久以
後, 比孔子時代更晚.

照甲骨文字對快字象法, 只有動作沒被中止, 而又可以很暢通, 即現
代人說的快感. 己離開法律判決很後了.

我們從幾個和筷字相關的字來猜, 筷字的祖宗, 即那二根被後人胡說
為一陰一陽的二根器, 原來是拿來做什麼呢?

以羹佐飯的配餐方式,應該創立於史前時代,創立在陶釜發明不久的
時代。食羹用的箸也應當發明在史前時代,發明在烹羹技術出現的年
代。羹食作為一種飲食傳統,一直到漢代還十分牢固,長沙馬王堆漢
墓出土遣冊所記 77 款隨葬饌品的名稱中,就有羹名 5 種共 24 款
。羹食的出現,帶來了古箸的出現﹔古箸的出現與普及,又促進了羹
食的發展。


最早筷字典故, 最被提及者為《韓非子‧喻志》中古筷稱櫡。

《韓非子‧喻老》曾記載:「昔者紂為象箸,而箕子怖。
」可見當時商朝末期已經有用象牙製品來做食具。



從這個字從木從竹來看,可以證明中國最早的筷子多為木質筷和竹筷
。櫡的簡寫為箸。因為古代最早的烹飪方法,肉類多用烤的方式,菜
則多用煮的;筷子最早是從煮沸的湯羹中撈菜食用,所以古筷名箸實
在非常貼切。

不過從易經夬字來追想, 筷字最古或許可能令人噁心的功用, 即用來
打撈在鍋裡煮的人肉. 撈來吃的.

古書說, 發明易經的周文王, 被紂王逼著吃自己兒子的肉 , 這可能
古代相當稀鬆平常, 那時離古時人情世故都不遠
. 如何看來呢:


韓非子:「箕子看到象牙筷子,就知道天下會有禍亂,所以老子說能
夠看出細微的徵兆,就算是明察了。」

箕子以為:「他用象牙筷子就一定不會使用泥土燒成的陶器,而使用
寶玉作的杯盤,使用象牙筷、玉石杯盤,就一定不會吃菽藿所作的菜
餚,而會吃牛象豹等肉食,吃牛象豹等肉食,就一定不會穿著粗布短
衣,在茅草屋下用食,而是著錦衣在廳室高台中用食,我害怕發展到
這種地步,所以現在非常擔憂啊!」

我以為韓非子沒看清這事背後的恐怖:


我以為昔者紂為象箸,而箕子怖, 這事被當時的環保主義者誤解為紂
王開始要過花費的生活了 --- 乃公聽了不免笑. 就這事可以讓箕子
帶了家人跟從族人到韓國求政治庇護, 很多年後看情勢平安了, 才以
海歸身份回國.

只有怕被紂王在鼎鑊中被筷子撈出來吃,方足說說明.


在出土的上古文物中,甲骨刻辭有「御廌」的字樣,周代的銅器銘文
正式出現「法」字。周初彝器《盂鼎》、《師酉簋》、《克鼎》、《
恆簋》銘文均刻有「法」字。由於金文所用質料和書寫手段的關係,
其象形程度往往高於甲骨文,金文「法」字更有利於我們探索造字取
象的原始意義。通過比較金文「法」字的幾種寫法,可以確證,「法
」是由「水」「廌」「去」三部分構成,但三者位置並不固定,是一
組形象的組合。這三者構成「法」字的原始依據。現在我們的任務是
追尋「水」的故事,找到在上古初民生活中「水」與「法」的原始聯
繫。這些東西, 被拿來和法器 (不是宗教的, 而是刑器 ), 才能解開
一大串和筷子產生文化關係的, 比如: 廌, 簋, 等等的含義.

原來箕子談到紂王用土燒的的陶器, 其中有貓匿, 這個關鍵在陶字:

古書說舜接了帝堯, 上台以後第一把火,就是嚴懲主持治水而無功,
他以我先前談的水法, 殺了鯀: 「殛鯀於羽山」,接著頓治水聯盟,
「設官分職」,任命禹為司空,主持治水,任命皋陶為士,主管刑罰
和治安. 為何陶字和刑法有關係呢?

有一個一直被提的古時的食器,即鉶字.照字典說明,

獻古代祭祀時,用來盛菜和羹的器皿。形如小鼎,兩足三  耳,有
蓋。廣韻.平聲.青韻:「鉶,祭器。」禮記.  禮運:「實其簠
、簋、籩、豆、鉶、羹。」

大學問家鄭玄說:「鉶,菜羹也。請問, 幹嗎菜羹和刑法扯上關係呢
? 菜羹要用筷來撈, 我以為撈的是人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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