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一, 3月 28, 2016

每一個人的精神狀態要自己承擔

每一個人的精神狀態要自己承擔

現代社會用分子物理學方式,將個人分開成為單一的個體審視.這和傳統社會
看法不同.傳統每個人都是他處身的小群體不可分割的一份,從而引申到中群體,
大群體.個人因而得到團體的圓滿的教養而變得正常.現代人郤把個人當做
不相關的人去看,不過一旦個人精神出問題時,社會郤要為他負責.

我深不以為然.

我以為在犯罪學上,用精神不穩定看成免除罪責的理由是很荒唐的.
一個人若出現精神不穩定,好象社會要先幫他的精神治好,才可以談
治罪.問題是,精神病的辦別只由心理學家去鑑定.那麼,我們是否可以把
一個人的道德上的危險傾向也看成是精神的病態呢?歷史上,很多思考能力
非常強的人,郤有自己無法控制的劣根性,難道這不也是精神的問題.
社會上的人是否也要對他不可抑制的失德的傾向加以同情, 因而也該
幫他緩頰? 這對受害的人多不公平. 心理學家可以用量表儀器去查驗
一個人的精神病, 但是對一個科學查不清楚的那些因為道德失誤帶給
社會重大傷害的慣犯, 是不是也應該放他一馬. 沒聽說過上帝是用心
理量表去決定誰是撒旦的說法.假如希特勒活在今天,他要求審判庭給
他做心理檢查, 我相信他有可能通過, 因為他這一生真的像瘋子. 可
能他會被判無罪.

我認為一個人因為精神病態做出犯法的事情, 不論他的病多麼嚴重,
都應該和因為道德失誤而犯法的一樣接受與社會隔離的矯治. 我不相
信他們矯治和與社會永遠隔離的判定只由心理學家去決定是不夠的.
這個工作最少也要由社會人士共同參與.

我們不應該將一件事關天理的事由只懂科學 (大部分的時候是假科學
)的心理醫師去判定.

現在社會上因為先有道德缺失 (比如吸毒 )而發展成心理缺失, 最後
犯了法. 這個人的社會責任仍然很明白, 那是道德缺失而引起的. 他
當然也要和被認為行為犯了法的所謂精神正常人同樣被處罪.

我們社會的想法的發展真的亂七八糟.這要從教育和教化去檢討.

現代人個人精神出問題, 是社會的責任嗎. 我以為我們社會出問題,
才是問題,而社會出問題是教育和教化的問題.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