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書到用時才去讀--變成書到有時才去讀:一個丟書人的告白 容乃公
對我來說,不論社會主義或資本主義--《知識權要比版權重要》.
我在當年移民到加拿大時,生怕到了加拿大沒有中文書看,同時自己一大堆外文書,以為 到了英語國家,外文書會成為累贅,所以拿些不用的外文書去舊書店賣.舊書店老板跟我相當熟.有一回 我看到了一套《通志堂經解》,我出台幣六千買下,沒想到在旁有一個日本人,哭喪臉,要我少點錢 讓他.我沒答應.後來書店老板怕我不好意思,偷偷跟我說,這個日本人是在京都大學開舊書店 的,你沒有奪人所好,他只少賺點錢,因為他不是學者.
老板看我丟英文書,又找中文書,知道我要去英語國家.幾天後,他打電話給我,問我有沒有興趣 買一屋子書,只要台幣一百萬.書屋主人是史學家黃大受.我知道黃大受是個名學者,他賣書動機 我沒問,可能是年紀大了,沒法處理,後繼無人也.可惜我出不了一百萬,但深知一屋子書價值或不 連城,也應該百萬之數倍.如今想來,流下了一把冷汗,假若當時一時鬼迷心竅,買下一房子書,或許當 時划算,如今可能是一大災難.
幾年後,我開始對藏書一事發生了另一個看法.最早,數據時代尚未來,但網路看書,我看是早晚的事,於 是我開始丟書.最早是拿去卑詩大學亞洲圖書館之類的.我曾寫過一篇《閱讀的死亡》,談人類最終必會把紙本書 消滅.反正我一路丟書,到了被圖書館看成眼中釘,因為捐的書大半都有.
我曾花了三個月把七千本沒丟的書全拆開掃描.掃描用的是最基本的scanner,除了拆書最花時間,其他都省事.七千本書, .一共不到一百個G,也就是手機全都可以放下. 其實那資料泰半也沒用到,因為網路東西越來越多,了不起,花一點小錢,也可以看到數據本.
至于那一套當年被我從一個日本舊書店老板手中奪人之美的《通志堂經解》,有一天我將它丟進了一家小中文 圖書館裡了,那兒其實只是社區小圖書館,可能學者也不會去.溫哥華有一位香港名人,曾一口氣把個人圖書捐給了社區圖書 館,該館還特別弄了一個專室存放.我以為對一個空間狹小的公共建制,也許遲早讓他們頭痛. 我捐的書,那時沒想到也可以將它上網賣個二三百加元.
不是人人都可以丟書.首先要學會上網找資料.前些年,古今圖書集成之類的變成數據版,研究機構要花 二十萬台幣買使用權,有個好友給了我密碼,但沒多久,數據變成流行,而且網上類似中英文數據書目 也多起來了.最近當然谷歌和百度都公開了,所以不但古書,連有版權的新書都可以輕鬆拿到.說實話, 到今天,我自己掃描的書居然很少用上.我一直以為知識權要比版權重要,所以對近年像谷歌百度 把搜索引擎商業化,更近一步發展AI,找書目,或資料,越來越不好使,對這些大公司只想要錢,對人類 公平和正義沒放上心,我很看不起.最近要找東西比我當年和華夏文摘那批人最早搞互連網時的初心大為不同.
所以我選擇了一個讀書方法--書到有時,或則說找得到時,才去讀.
當然對讀書人,很多書是值得藏的,但是我因為不當專業作家,或學者,我選擇了從書到用時才去讀, 退而求其次,到書到有時才去讀.不管如何,對我來說,丟書,不是藏書,才是天經地義.
我現在己經沒有書可以掃了,除非有人不識相,送書給我,還留下作者簽名.通常我會把簽名那一張留下, 以資紀念,其他按例立馬拆開,掃了丟掉.我手中有巴金,胡蘭成親自簽名的書,胡蘭成的被我一個美國 朋友布大偉--(他令尊就是北大西洋公約,美國中情局創始人和美國第一任駐中國代表David Bruce)借去了,朋友借書,老虎借豬, 布大偉近年死在上海,我托朋友問他未亡要,當然石沉大海了.巴金的書,我只留下簽名頁,其他也變成了數據了. 至于還活著的作者,我就不好意思招認或否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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